为便利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海关手续,方便合法进出口,提高通关效率,海关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应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申请,依据有关海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1、 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2、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报关员
3、 禁止进出口措施和许可证件的适用;报关员培训
4、 海关总署决定可以适用行政裁定的其他海关事务。
5、 有法律授权的机关对海关法律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做出在全国海关关境内统一实施的行政解释,以保证各海关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避免不同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不同的海关、于不同的时间得到不同的待遇。
6、 促进海关法律规范解释的透明度,促成对外贸易经营者知法、守法经商;
7、 增强海关执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贸易活动的可预知性,加快通关速度,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
8、 通过在法律制度上限制海关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
罗新国际空运货代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成员之一,是经商务部(原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获得中国民航总局指定空运一级代理资格,及NVOCC无船承运人资质。主营国际航空货代、国际航空运输、国际空运代理、fba头程、跨境电商物流等。业务范围:国际空运汽配整车、国际空运精密仪器、国际空运医药试剂、国际空运危险品、国际空运超大件货物、国际空运食品生鲜、国际空运活体动物、国际空运半导体、冷链跨境物流等。送货范围可达北美、南美、澳洲、东南亚、中东、东欧、北欧、西欧、欧洲、非洲、中亚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