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新国际空运货代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成员之一,是经商务部(原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获得中国民航总局指定空运一级代理资格,及NVOCC无船承运人资质。主营国际航空货代、国际航空运输、国际空运代理、fba头程、跨境电商物流等。业务范围:汽配整车运输、精密仪器运输、医药试剂运输、国际危险品运输、超大件货物运输、食品生鲜运输运输、活体动物运输、半导体运输、冷链跨境物流等。送货范围可达北美、南美、澳洲、东南亚、中东、东欧、北欧、西欧、欧洲、非洲、中亚等地。
当今社会,在侵权责任法的侵权责任法中的抗辩事由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疑问,那么针对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易新国际货代公司整理了相关资料给出了相应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主要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
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
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