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包装:货物的包装应该符合国际航空运输的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好。货物应该按照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且需要在外部标明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
2.文件:货物的运输需要填写清单、提单、运单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准确、完整、规范,以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海关检查。
3.保险:货物的运输需要购买适当的保险,以保障货物的安全。用户应该根据货物的价值和运输距离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保险方案。
4.时间:国际航空物流的运输时间相对较短,但也需要考虑到节假日、天气等因素的影响。用户应该提前规划好运输时间,并且与代理公司和航空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
5.费用:国际航空物流的费用相对较高,用户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最合适的航空公司和代理公司,并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自营包机,全年定班飞
HRB-YVR
哈尔滨直飞加拿大温哥华
机型:A350-900
航班号:MU7303
ETD:0730 ETA:1610
频率:每周二、四、六
可深圳义乌上海交货
上海罗新国际空运货代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成员之一,是经商务部(原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获得中国民航总局指定空运一级代理资格,及NVOCC无船承运人资质。
上海货代公司主营国际航空货代、国际航空运输、国际空运代理、fba头程、跨境电商物流等。业务范围:
空运汽配整车、
空运精密仪器、
空运医药试剂、
空运危险品、
空运超大件货物、
空运食品生鲜、
空运活体动物、
空运半导体、
冷链跨境物流等。送货范围可达北美、南美、澳洲、东南亚、中东、东欧、北欧、西欧、欧洲、非洲、中亚等地。
推荐航线:
越南--欧州专线
QR/EK/EY-FRA/AMS/LGG/LHR/CDG等欧洲点,货交深圳,每周D23456发车,起飞时效3-4天,全程7-9天,固定位置,可接带电电商,少量粉末,化妆品等
韩国--欧美专线
AMS/LHR/LGG/FRA/WAW/SOF/CDG/MAD/RIX/TIA/KWI/PRN/TLV/LAX等收电子烟,带电货物,化妆品等。货交广深义乌,常年收。
韩国到欧州全国持续收,AMS/LHR/LGG/FRA/WAW/SOF/CDG/MAD/RIX/TIA/KWI/PRN/TLV等各点收电子烟,带电货物,化妆品等。
不同的货物类型出口有不同的要求:
国际货运涉及面广,流程步骤繁多,需要运输的产品千万种,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适合空运,有些产品走空运会有特殊的资质要求,不同的机场 要求也不同。
例如带电产品: 走大陆机场的话 需要做非危检测 走香港机场的话 需要MSDS报告。
因此 每个货运出口 有专业的人员给您判断分析货物信息后,再给您运输建议 ,可以大大减轻外贸企业的工作量。
委托人向代办人提出代办海运进口货物国内港口接交和国内代运业务的委托办法,主要有两种:
(1)授权代办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港口办理接交代运工作;
(2)向代办人提出长期或临时委托。长期委托的委托期一般为3年,届时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委托书有效期可自动延长3年;临时委托则以委托书注明的期限为准,合同项下货物代运完毕,即委托人确认收到货物,代办人确认收到全部费用,该委托书即视为终止。
基本程序是:
一、签定委托协议书。委托人和代办人签订《海运进口货物国内代运委托协议书》作为接交、代运工作中双方责任划分的依据。
二、寄送货物装船通知及提单。委托人收到国外发货人发出的货物装船通知后,立即转告代办人。同时,国外发货人按贸易合同确定的交货地向货运目的港的我港口所在地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发送货物装船通知及提单。
三、送交有关单证。委托人通过结汇银行对外付汇、赎单后,在货物到港之前,按照代办人的要求,将代运依据中所提及的一切有关单证送交目的港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有关单证包括:
(a)合同副本,(二份);
(b)正本提单;
(c)发票(二份);
(d)装箱单(二份);
(e)品质证明书(二份),
(f)CIF条件到货的保险单;
(g)进口货物许可证(原件);
(h)减免关税证明(原件);
(i)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
(j)装船通知;
(k)属于危险品的,还应提交危险品品质证明书等。代办人收到委托人提交的单据、证件,于货物抵港后,按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报验手续。
四、发出到货通知。在进口货物船舶抵达国内港口联检后3日内,代办人港口机构填制《海运进口货物到货通知书》,寄送给委托人或由委托人指明的收、用货单位。委托人或收、用货单位收到到货通知书后,对该通知书逐项核对,如发现内容有误,用电报通知代办人港口机构纠正。如属于同一张提单内货物需要分运几个地点,则须告知代办人港口机构,由代分人港口机构根据港口条件酌情受理。
五、接货。代办人港口机构收到委托人或收、用货部门对到货通知的反馈后,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代办加保手续和选择运输方式。在货物由港口发运后,另以承运部门的提货通知(运单)或《发货通知书》,通知委托人或收、用货单位据以收货。代运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时,收、用货单位与承运部门办理交接,查验铅封是否完好,外观有无异状,件数是否相符,是否发生残、短。如发现残、短,收、用货单位须及时向承运部门取得商务记录,于货到10日内,交代办人向责任方办理索赔。如发现国外错装或代办人错发、错运、溢发,收、用货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代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