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单证
①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权限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②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副本;
③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及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呈报表;
④属于加工贸易国家管制商品的需交验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⑤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有关资料;
⑥其他备案所需要的单证。
(2)备案商品
①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不准备案;
②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在备案时需要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或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③进出口音像制品、印刷品、地图产品及附有地图的产品,进口工业再生废料等,在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3)保税额度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海关准予备案的料件,包括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H直接用于加工出H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数量合理的触媒剂、催化剂、磨料、燃料,全额保税。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海关不予备案的料件,以及试车材料、未列名消耗性物料等,不予保税,进口时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照章征税。
(4)台账制度
按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分类管理的原则,或不设台账,或设台账不付保证金,或设台账并付保证金。
为了简化手续,进口料件金额在1万美元及以下的,适用AA类、A类、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按规定不设台账或台账保证金空转,因此也不必向银行交付保证金。适用AA类、A类、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口金额在5000美元及以下的客供服装辅料(拉链、纽扣、鞋扣、扣绊、摁扣、垫肩、胶袋、花边等78种)免领手册,但必须凭出口合同向主管海关备案。